《新京报》《华西都市报》《成都商报》等媒体报道截图
诗人唐诗
诗人金铃子
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第二届“陈子昂诗歌奖”
获奖作品涉嫌抄袭?
4月17日,距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第二届“陈子昂诗歌奖”颁发刚刚过去11天,一条新闻被不断刷屏,引起广泛:获奖作品《在暮色中赶路》疑似抄袭金铃子诗歌《暮色多么沉寂》!
抄袭?!两个刺目的字样瞬间激起千层浪。《新京报》《华西都市报》《成都商报》、新华网、搜狐网、香港凤凰网、台湾《旺报》等各大媒体对此竞相作出大篇幅报道,各地QQ作家群、微信朋友圈相互疯传、疯转,全国文学圈内哗然一片……
抄没抄袭?谁抄袭谁?成为舆论的一大焦点。
获奖者说:
我没有抄袭;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
事件曝光后,获奖诗人唐诗于第一时间接受了媒体采访。他说,自己在此之前“没有看过金玲子的《暮色多么沉寂》,跟她没咋聊过诗。”对于两首诗中的重合或相似之处,“我也觉得很奇怪,不知道咋回事,很懵。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,我没有抄袭她的诗。”
诗人唐诗,本名唐德荣,博士,中国作家协会会员,《中国当代诗歌导读》主编、国际诗歌翻译研究中心荣誉主席。从事写作20余年来,先后出版《走向那棵树》等诗文作品集十余部。对于自己获奖的那首《在暮色中赶路》,唐诗说:“我2000年就开始写了一些,给朋友都看过,但我没拿出去发表。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要求是没发表过的原创作品,所以我修改之后就把这首诗拿出来投稿。”
就双方诗作的雷同之处唐诗表示,现代派的诗风,在圈子里,同一种情景,完全可能想的是一样。“我也不能说别人抄袭我的,因为别人的作品是发表过的,我没发表过。”
对于是否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唐诗说:“我和她是非常好的朋友,弄成这样就完全没有必要了。有一点我肯定,我们不可能互相抄袭!我也不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”
唐诗说:“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。”
然而,4月20日,这一事件发生变化。唐诗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发表《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的声明》,指出“早在2000年的冬季便已完成初稿(《在暮色中赶路》),当时,也曾在一些文朋诗友之间传阅过,比如:重庆画家、诗人某某某先生,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。”并在2001、2002、2009年先后请不同诗人“斧正”“审选”,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。唐诗同时在《声明》中说,“我将保留对恶意中伤、诋毁我人格者,诉诸法律的权利。”
金铃子说:
我从心底同情他;我要告他
对于此次事件的另一当事人,诗人金铃子17日说:“遗憾,非常遗憾。我不相信这是真的,有可能是巧合。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。”
金铃子说,她的这首《暮色多么沉寂》创作于2010年12月,发表在2011年3月的《诗歌月刊》上。
金铃子说,自己跟唐诗也认识,但关于诗歌“几乎没有交流过”。在这之前,她没有读过唐诗的《在暮色中赶路》。金铃子表示,唐诗是个好诗人,自己不相信他会抄袭,也不愿就此事作更多评论。
对于是否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金铃子说,“不,我已经从心底同情他了,难过。”
金铃子对此事的态度是:原谅和不追究,也不想再回应此事,让事情就这样过去。
然而,20日随着唐诗《声明》的发出,事情的发展急转直下。
“看了他的声明我感到震惊和愤怒!”原来已拒绝接受采访的金铃子称:“我倒要看看某某某,何许人也。”“我已经请律师,告他,告主办方!”
除了告唐诗本人,是否也要告诗歌奖活动主办方?金铃子也不确定,她说要看律师的。
旁观者说:
谁抄袭谁?需要裁决
这两首重合、相似之处颇多的诗作,到底是不是抄袭?又应该怎样甄别鉴定?
诗歌爱好者“西木的诗歌”说:仔细阅读比较,觉得两首诗还是有不同风格的,行诗的气韵也不一样,且主题也不同,只是个别意象的雷同,不能算抄袭吧!
网友lb82ndlt称:显然是第一首抄袭第二首,第二首才情连贯意境画面感通通完胜第一首,个人意见。
资深文化评论人韩浩月称,如果没有“撞诗”新闻出现,从浅显的阅读方面看,自己不太能看出来是抄袭。诗歌的抄袭鉴定很难去做,不太能凭借几个重复的词汇就说一首诗抄袭另一首诗。“诗歌不像文章,文章可以凭借段落、主体,以及作者的表达主题来判定是否抄袭,文章还有字数要求,诗歌仅通过篇幅和关键字,不太好鉴定。”韩浩月说,现代诗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,诗人在写的时候就存在词语雷同的状况,“比如海子的诗歌在流行时,就常会被他的模仿者使用。”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律师认为,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。从抄袭的形式看,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,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,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,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。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。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,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。
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、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则认为,难以认定成侵权。“诗歌的抄袭不同于其他作品的抄袭,更加难以认定,原因在于诗歌字数较少,篇幅较短,诗歌中化用他人的诗句、借典的现象也比较普遍,与抄袭之间的界限很模糊,通常需要通过司法机构才能进行认定。”
18日有人再度爆料,称金铃子的诗歌《暮色多么沉寂》在她出版的一本诗集上是有过改动,而这个版本与唐诗的《在暮色中赶路》几乎有80%重合,这让“抄袭”事件更显扑朔迷离。
主办方说:
一定会按程序办事
对于此次“抄袭”事件,遂宁日报报业集团纪委书记、《华语诗刊》主编唐毅表示:“作为主办方,我们肯定不会偏袒任何人。但是否抄袭需要有效认定。我们会根据评奖办法来处理此事,如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,我们会按照相关程序追回奖金,取消其得奖资格。”
有媒体报道,涉嫌抄袭的当事双方将对簿公堂。唐毅表示,不管谁拿起法律的武器,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“但是,作为一份诗刊,对于接收到的投稿是不可能做到抄袭的绝对排查的。我们在征稿的时候就跟作者有约定:作者保证自己的稿件原创、首发,文责自负。”
唐毅说,文学作品抄袭是作者素质、人品的问题,与主办单位、评委会关系不大,但为了维护“陈子昂诗歌奖”的严肃性,事件发生后,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立即与第二届“陈子昂诗歌奖”评委会主任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徐忠志,副主任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、四川省诗歌学会会长、原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、党组副书记杨牧,诗歌奖得主唐诗取得了联系,同时督促唐诗通过权威认定或法律程序提供是否涉嫌抄袭依据。若最后认定抄袭成立,将取消其获奖资格,依法追回奖金及证书,并通过媒体发布处理情况,旗帜鲜明地表明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反对抄袭、维护著作权、维护办刊宗旨、严肃评奖办法的态度,进一步提升《遂宁日报·华语诗刊》的品牌影响力。